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现在,在杭州持《杭州市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企业认定证明》的企业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了。
政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的贷款本金额度在200万元以内,贴息期限每次最长为2年,同一企业享受贴息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贴息所需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属于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小企业。比如零售业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批发业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100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小企业是指职工人数4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二是在杭州市区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认定前12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新招用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求职登记人员以及“新杭州人”中的求职登记人员数合计达到企业申请认定之月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经营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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