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黄振文 记者李丽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我省13个品规药下月起执行指导价
生产经营单位药品售价不得超过新价
3月29日,记者从赣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从4月1日起,我省13个品规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了解,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包括银黄颗粒、活血止痛胶囊、接骨七厘片、辛伐他汀等药品。其中规格为0.56g×24片的桑菊感冒片每盒最高售价为3.6元;规格为10ml×10支的祛痰灵口服液每盒最高售价为7元;规格为0.4g×24粒的八珍胶囊每盒最高售价为20.8元;规格为0.25g×96片的抗宫炎片每盒最高售价为24元;规格为300粒的六味地黄丸每瓶最高售价为20.4元;规格为240粒的知柏地黄丸每瓶最高售价为16元;规格为240粒的杞菊地黄丸每瓶最高售价为16元。
29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药店了解到,药店暂时还未接到药品的调价通知。而按《通知》中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时,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调查,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黄振文 记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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