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张曌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宁波富达以1600万元购买控股股东旗下的资产,但为什么后面又要再花1.9亿元购买其债权,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温州一投资者郑先生提出质疑。宁波富达近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城投”)拟将所持宁波象山维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象山维拉”)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下称“城投置业”),股权转让价格为1694万元。
“公司给出的评估数据已经交代的很清楚,象山维拉的净资产是1694万,可公司为什么又再花费1.9亿巨资购买其债权,这等于是花费2个多亿资金才真正完成收购。”郑先生对此次收购持有疑问。
对此,媒体联系了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王蓬勃律师,他表示:“收购一家企业的股权,应该是享有其债权债务的。宁波富达收购这家公司股权过后,还要偿还其约2亿负债,此举不合常理,最后收购价等于较其净资产溢价10多倍。公司如此操作,应该存在一些用意。”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一沈姓律师则认为:“股权收购背后都有各种各样的附加条款,从这份公告我们看不到更细则的内容,但如果其他小股东认为不合理,损害他们的利益,可以进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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