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上海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集成电路等行业666家重点企业将率先启动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杭州湾畔的中国石化上海石化股份公司,水蒸气不断从高耸入云的烟囱中吐出,在蓝天碧海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有生气……在3500余名石化人的逆行下,这里的生产一切如常。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方获悉,上海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企业保运转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首批666家重点企业“白名单”,提出要按照“必须必要、最低限度;动态管理、循序渐进;联合联动、链式保障”原则,全力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重要功能性产业运转。

    “园区第一批‘白名单’企业已经上榜。第二批‘白名单’企业也于近日上报。”上海某工业园区一位管理人员对记者表示。

    重点企业范围有五大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派出工作组,与上海市有关部门一道,全力做好医疗物资供应保障,推动重点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和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运转顺畅。

    工信部设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保运转重点企业“白名单”,集中资源优先保障集成电路、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666家重点企业复工复产。

    《工作方案》则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企业范围、重点企业标准、企业防疫要求以及相关的协调保障机制。

    根据《工作方案》,上海要从保障城市基本运行、防疫抗疫战线、功能性产业链稳定角度,针对以下类别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机制。具体包括五大类,分别是城市运行保障类、防疫物资保障类、重要功能保障类、连续生产作业类、配套基础支撑类。

    其中,城市运行保障类,包括能源通信保障企业、必需民生用品生产企业,以及保障产业流通和口岸运行的港务、机场企业;防疫物资保障类,包括防护品、消杀用品、检验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检测机构;重要功能保障类,包括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对长三角和全国产业运行至关重要、对经济支撑作用突出明显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作业类,企业处于连续生产运行状态,停止作业将对城市运行和重要产业运转产生较大影响的生产企业;配套基础支撑类,对以上企业运转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生产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包括关键原材料、核心配套、应急维护等。

    优先安排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重点企业

    《工作方案》提出,上海要建立保运转重点企业“白名单”,与全市防疫抗疫政策相符合、与阶段发展形势相契合、与市外调剂保障相结合,循序渐进、动态管理。

    其中,重点企业标准框定为:第一,属于保运转重点范围。第二,优先安排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和长三角兄弟省市等明确提出的重点企业。第三,优先安排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第四,优先安排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抗疫战线、功能性产业链稳定具有较大影响或关键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第五,其他符合条件的必需保运转企业。

    记者获悉,首批666家重点企业白名单中,包括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城市运行保障类企业。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均作为防疫物资保障类企业上榜。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则作为重要功能保障类企业上榜。

    “白名单”企业要确保“五个到位”

    《工作方案》明确,纳入保运转重点“白名单”企业,要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五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风险分离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协同保障机制方面,《工作方案》明确,要建立市级联保机制、联合开展“白名单”企业认定,建立实施配套人员解封机制,强化畅通物流转运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和动态优化机制。

    比如在畅通物流转运协调方面,《工作方案》明确,要全力打通上海市及跨省物流,保障上海港、航运、机场、高速通道物流正常运转。上海海关要加快重要物资清关及转运,长三角办要加强长三角地区协调。

    4月16日,上海市经信委制定并发布《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场所分区分类管理、强化企业员工管理、加强物流管理和防疫物资储备等五方面21条内容。其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指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落实闭环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分享: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无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