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刘克梅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日前,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
很多百姓都为免除部分服务收费而叫好。但我还是有话要说,因为觉得这些收费项目本来就不该仓促上马,比如《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银行机构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手续费应该由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相关部门来制定”;同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调整跨行收费也说得非常明确。
其实,不是不让商业银行实行跨行收费,而是要拿出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和令人折服的收费程序,以及开诚布公、问计于民的态度。现在,各地政府为了让公共决策得到更多的民意支持,很多决策都先在网上征询意见,问计于民,有些事关民生的公共事务还要举行听证会,这些做法都已经写入了《行政许可法》。因此,银行业的任何收费也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则,比如跨行费用要不要收?收取多少?如何收取?都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再比如,如果群众不同意收费怎么办?如何协调?都应该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不能银行自己说了算。
可是,前几年商业银行进行收费调整还是成了风潮。例如,有一家股份制银行对异地通兑的手续费由原来交易额的1%上升至2%,并且还效仿国有商业银行新增了重制卡费、重置密码费、柜台打印对账单费等。同样,这家股份制银行的收费调整,事前并没有征询公众的意见,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公示,很多客户为此都有怨气。
那么,现在商业银行为何会主动取消34项收费呢?我觉得与时下的“民生时代”有关。根据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民生幸福成为时代的强音。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大量的篇幅谈及民生问题,他指出,今年“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由此可见,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已成为今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政府部门的历史使命。
正是为了迎接这种“民生时代”,国家近期将准备提高个税起征点。另外,国税总局正在酝酿降低部分商品的进口环节税收,取消化妆品消费税,远期还将取消黄金珠宝首饰的消费税,最大程度地还富于民,提高群众的消费能力,从而拉动内需。
在这种“惠民”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觉得银行诸多收费项目与国家政策不够合拍,所以,才不得不进行“被动调整”。但愿银行业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事件”对更多企业都是一个有益启迪,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光算计自己的“小九九”,完全不顾群众的承受能力,完全扔掉企业的责任,否则,也就容易陷入“被动陷阱”,让群众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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