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产业公司 >> 正文内容

“抢锂”停不下来!比亚迪拟30亿元战投盛新锂能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赵学毅 李昱丞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锂电上下游联动频频。3月22日晚间,盛新锂能宣布,拟通过定增引入比亚迪作为战略投资者,募资不超过30亿元,募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此外,近期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锂电企业纷纷出手,和上游锂盐企业加强协作。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锂电企业战略布局锂盐之后,供应链将更加稳定。
 
    截至3月23日收盘,盛新锂能、比亚迪分别上涨0.04%、0.97%。
 
    盛新锂能牵手比亚迪
 
    定增价格打八折
 
    根据盛新锂能的定增预案,其拟向比亚迪定向增发4652.24万股-6978.37万股,发行价格为42.99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这一发行价格相对于盛新锂能3月23日54.61元/股的收盘价约折让21.28%。
 
    如果定增顺利完成,比亚迪将成为盛新锂能战略投资者,并有权向盛新锂能董事会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
 
    作为比亚迪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盛新锂能表示,比亚迪成为盛新锂能的战略投资者后,有助于双方进行产业链合作及协同,加快公司实现“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战略目标。
 
    定增预案显示,盛新锂能将和比亚迪在原材料购销、原材料加工、技术、矿产资源、产业链资源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原材料购销为例,比亚迪将会把盛新锂能纳入长期战略合作的供应商名录,在同等条件下将盛新锂能作为优先采购对象,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盛新锂能则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比亚迪的锂产品供应且保证给比亚迪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比亚迪采购价格的最优惠价格,双方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动力电池企业与锂电企业强强联合,可以起到互相锁定的效果。”有汽车行业资深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外需要看到的是,盛新锂能将募资净额尽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其资金链相对承压。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盛新锂能货币资金为5.25亿元,而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为4.62亿元,应付票据为4783.7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211.68万元,合计约5.62亿元,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原材料涨价
 
    锂电企业频繁联动上游
 
    在比亚迪拟成为盛新锂能战略投资者背后,锂电企业所面临的成本压力是无法忽视的因素之一。
 
    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下游强劲的需求驱动上游原材料飞速上涨。以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大基础锂盐为例,隆众资讯显示,截至3月23日,电池级碳酸锂主流价达到50.4万元/吨,电池级氢氧化锂主流价格为50万元/吨,同比涨幅均在四倍以上。
 
    张翔表示,碳酸锂等锂电材料在动力电池的生产成本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如果电池厂家不能用合理的价格采购到锂电材料,成本控制就会受影响,对生产造成困难。
 
    为了缓解成本压力,开年以来比亚迪已经进行过两轮涨价,两轮涨价幅度分别为1000元至7000元不等、3000元至6000元不等,涉及旗下王朝系列、海洋系列新能源车型,涨价原因均为受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
 
    “原材料大幅上涨,所有锂电企业都在想办法抢占上游原材料。比亚迪成为盛新锂能的战略投资者,首先是为了保障供应链的安全,获得更多的原材料。”上述汽车行业资深人士认为,这种保障既体现在供应上也体现在成本上,如此才有利于比亚迪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扩大。
 
    除了比亚迪以外,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锂电企业也纷纷与上游锂盐材料企业加强了联系。1月下旬,锂盐生产企业永兴材料、天华超净相继发布公告,宣布与宁德时代签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碳酸锂项目,涉及产能分别为年产5万吨碳酸锂、年产10万吨碳酸锂。
 
    1月11日,亿纬锂能宣布与蓝晓科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锂资源产业链进行深入合作布局,并积极参与西藏结则茶卡盐湖锂资源的开发利用。紧接着,1月13日,亿纬锂能公告称以2亿元左右的代价获取了兴华锂盐49%的股权。
 
    “锂电企业入局锂盐,对于稳定价格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能够避免价格紊乱。”张翔表示。
 
    工信部消息显示,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一司会同发改委价格司、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分别于3月16日、3月17日组织召开锂行业运行座谈会、动力电池上游材料涨价问题座谈会,要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要加强供需对接,协力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协作关系,共同引导锂盐价格理性回归,加大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更好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网

责任编辑:梅茜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