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去年3月8日,中国银监会等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期一年的整顿,今年3月31日是规范整顿的最后期限。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我市已经有4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完成规范整顿,并全部获得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在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去年6月2日《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顿内容。为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开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联合组成了合肥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定了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顿对象为去年6月2日《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在我市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机构。
从去年8月开始,采取公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市金融办要求各担保机构对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及此次规范整顿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须按要求完成规范整顿,并最终获得省政府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再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及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变更。如在3月31日前未完成信息变更,将被视为非法金融机构,各银行将冻结其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
此次4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完成整顿并获得省金融办批准,标志着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底我市将全面完成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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