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本报龙南讯 袁源祥、实习生叶华南、记者李湖明报道:龙南县男子王某离婚后,不但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将上门讨要抚养费的前妻樊某打伤。日前,王某因殴打他人被龙南县公安局里仁派出所治安处罚。
经调查,王某与樊某因感情不和,于200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小孩由樊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但从去年7月份开始,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今年3月21日17时,樊某到前夫王某家讨要,双方发生口角。王某嫌樊某说话太刻薄,冲动之下,便动起武来,对樊某实施了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