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钱林浩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认真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开发完成行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并于日前正式发布。
据介绍,《条款》制定工作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车险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在保险责任上,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
具体而言,《条款》亮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多元化的保险场景。《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探索。
二是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如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等,文字内容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阅读理解。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升级优化了传统车险的内涵与外延,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
三是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
保险业协会表示,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行业主体,坚持以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持续加强源头创新和协同创新力度,以科技赋能为途径,不断加速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价值链的技术和数据融合,不断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保险行业担当,充分发挥保险辅助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功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