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老乡遇老乡 何必动拳头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旺旺。”然而在章贡区沙石镇某钢铁厂上班的同事兼老乡程某与李某,却因为工作上的一件小事动起了手,伤了和气。
据悉,程某今年32岁,李某52岁,均为南昌县人,且同为沙石镇某钢铁厂的职工。3月19日,两人因工作量分配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单位同事劝开。程某不解气,当日下午下班时,便在沙石路口将李某拦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经章贡公安分局沙石派出所民警调解后,双方和解,程某同意赔付李某400元钱作为补偿,李某也当即表示,作为长者以后遇事要多谦让,维护好老乡关系。(朱隆华 记者余书福)
都是生意人 为何掀摊子
3月19日在赣州市八一四大道赣州汽车站出口处,一男子为争抢生意把一女子的摊子给掀翻了,结果赔了800元钱还当面向对方道歉。常言道“和气生财”,这不,动了粗,破了财。
据了解,男子姓陈,被他掀翻摊子的女士也姓陈,两人同在赣州汽车站出口处摆摊经营小吃。当日中午12时许,有两名旅客来到陈先生的摊位准备吃东西,结果被隔壁摊位的陈女士招呼了过去。陈先生和陈女士随即发生口角。陈先生一怒之下将陈女士的摊子掀翻在地。
经章贡公安分局东外派出所民警调解后,陈先生主动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财物损失800元。陈女士也向对方承认了错误,希望对方谅解。(赖长冬 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