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刘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近期,赣州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价格欺诈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哄抬房价,被当地物价部门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共计1133.08万元。
据悉,江西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化名)在赣州市开发一楼盘。二期102套房源即将公开销售前,该公司发布公开选房须知:“后期房源均价极有可能突破8000元/平方米”,随后强调“此次房源以略高于一期开盘价格水平的补充供应,可谓稍纵即逝的置业良机”,诱骗消费者抢购,并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诚意金”521万元。
之后,该公司采取摇号的方式,在521名已交“诚意金”消费者中确定了102名购房者,并限时在3分钟内选好房,否则,取消购房资格,迫使购房者接受其高房价。至此,该公司第二期102套商品房的实际销售均价已被哄抬到8039.2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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