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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富硒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曾庆梅 曾艳华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本报讯 (曾庆梅  记者  曾艳华)为抓好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对基地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认定和管理,近日,赣州市出台富硒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赣州市富硒产业示范基地是指以富硒产品种植、养殖为主业的农产品基地,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一定标准,经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审核认定,并颁发有示范基地证书和牌的基地。
 
  据悉,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从事富硒产业种植、养殖的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种植的富硒大米、富硒茶叶、富硒水果、富硒蔬菜或养殖的富硒畜禽、富硒水产,连片且达规模,产品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DB36/T566—2017《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并获得富硒产品认证证书,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富硒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有效期3年。生产基地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提出延续申请。复核审查不合格的,撤销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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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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