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高层声音 >> 正文内容

宁夏国资委: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李立平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6月30日,宁夏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西部创业发布公告称,按照《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的要求,通过吸收合并、清理退出等方式,整合内部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压减二级法人户数,开发注入新业务,实现子公司扭亏脱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西部创业全资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拟对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宁夏世纪大饭店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而西部创业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正是目前宁夏国企改革的一个缩影。据宁夏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金虎介绍,近年来,宁夏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通过积极实施重组整合、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清理退出力度三方面,努力念好“整、混、退”三字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宁夏国资委指导相关企业梳理缺乏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列出清理清单,加大清理退出力度,目前已完成28户“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共处置低效无效资产6.5亿元,清理债务8.8亿元。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盘活土地、房产等闲置资产5233万元。

 

金虎表示,对既无经济效益又无边际效益、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清理退出,对主业相同和业务相近的企业、采取吸收合并、解散注销、整体转让等方式,压减企业管理层级,解决了法人户数多、管理链条长、亏损企业数量大等突出问题,促进国有资本进一步向主业集中,可以聚焦国有企业主业做强做优做大。

 

宁夏另一家地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宝塔实业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以“保留轴承主业、减亏止损、提质增效”为导向,放弃亏损产品,改变过去“大而全”的产品结构,逐步实现轴承主业减亏止损。宝塔实业于2020年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全资子公司辽宁鞍太锻实业有限公司、孙公司惠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回投资资金4156万元,优化了产业结构,提升了盈利能力。下一步,宝塔实业将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治理企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适时择机注入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资产,增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宁夏国资委二级巡视员宋占荣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宁夏国资委还通过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建设、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等措施,指导推动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宁夏区属企业集团及子公司均完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开展了对标一流管理提升、内控体系建设等工作。

 

下一步,宁夏国资委将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在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等方面持续加强,以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日报》记者从宁夏国资委获悉,宁夏国资委已于日前与宁夏证监局签署《推动提高宁夏国有上市公司质量合作备忘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宁夏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建立宁夏国有上市企业资源库,共同培育拟上市国有企业资源,从源头上提高国有上市企业质量。

 

宁夏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马云海在日前召开的“宁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宁夏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年均分别增长8.4%、15.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28.9亿元、利润总额207.2亿元、上交税费462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云海强调,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在宁夏落实落地,是解决当前宁夏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一把“金钥匙”。目前,《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印发实施,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也配套印发了《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下一步,宁夏国资委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在全社会汇聚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合力,共同助力宁夏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宁夏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无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