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于都创优婚姻服务
获2010年度“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记者获悉,于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深化便民服务,努力打造一流的窗口服务单位,做到了无违法登记、无行政投诉、无搭车收费,登记合格率100%,荣获2010年度“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于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致力创优工作环境,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把“让婚姻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作为示范标准,坚持推行“一张亲切笑脸、一句温馨问候、一个明确答复”的接待准则,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做到当日收集、当日整理、当日归档。确定了专人负责婚姻登记档案,查档必须凭《档案查阅通知单》进行查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挪用、涂改,伪造档案和造成档案丢失、损毁的,一经发现,对档案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肖小红 郭红凌 记者任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