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黄丽珠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是实现发展导向由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转变,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这是在本届政协会上赢得热烈掌声的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发言中的一段话。
迟福林倡议,“十二五”要确立并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释放13亿人的消费需求,改变经济结构,这种理念在“十二五”规划中已得到充分体现。
3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们追求的“蛋糕”逐步做大,去年我国GDP已跃居世界第二,但人均则仍排在全球百位之后,民生这块短板此时显得尤为扎眼。
正因如此,“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浓墨重彩地强调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等等。
从“十二五”规划看,这五年是我国从“国富优先”向“民富优先”发展转变的关键期。相比于“国富优先”,“民富优先”是扭转收入分配差距的重大选择。改革的实质是建立“藏富于民”的体制基础。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消费率持续走低,主要原因就在于城乡、地区及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严重制约了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提升的趋势,关键在于走“民富优先”的发展道路,将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增长作为两大约束性指标,以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公平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我国的经济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缩小收入差距、消除城乡差别、破除垄断……这些涉及到财税体制、垄断行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公共服务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等多领域的改革,但上述种种关卡我们已无法回避。
有学者提出,我国已进入“不分好蛋糕就做不大蛋糕”的关键阶段。这是因为不“分好蛋糕”,不仅使“做大的蛋糕”可能成为一块“无效”的蛋糕,而且将直接造成继续“做大蛋糕”的动力不足。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今年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并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可见“分好蛋糕”要比“做大蛋糕”难许多。
因为要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就必须降低政府所得在GDP中的比重,以及企业所得在GDP中的比重。降低政府所得,显然必将涉及政府的转型和企业的改革。
从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阻力看,政府自身的改革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如果不能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导致腐败产生的资源配置不公等问题,而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调整工资这类问题上,很难触及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所以,政府推动以公平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改革应当把自身改革放在首位。
现在各地政府都在提“幸福度”,那么政府如何做才能提高百姓的幸福感?幸福感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少说多做。把目前认识到的问题和制定的规划,认真地解决落实,同时要统筹兼顾,这样才能使百姓的幸福保持可持续性。而当政府职能由促进经济增长转变为保障民生,也就从根本上限制政府对权力和资源的追逐。
同时我们必须承认,富民经济的本质,就是要大力和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因而“国进民退”也成为今年“两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尽管有分歧,但相关专家普遍认为,只要目标明确,应当“国进”、“民进”并举。问题的本质在于,国有资本往哪进?这就需要深入探讨在市场主体形成和公共产品短缺的两大特定背景下,国有资本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的关系。
对国有企业来说,需要把盈利性建立在公益性的目标下,在盈利的基础上促进国民福祉的最大化。就是说,国有资本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配置于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也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配置于社会公益领域,在实现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对民营企业而言,要进一步减少企业税负,建立符合实际的税负体制和比例,克服重复纳税现象。国家要进一步减少税负,这不仅是对民营企业放水养鱼,同时对就业、改善民生、提高老百姓的消费能力都是务实之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经济增长预期指标从年均增长7.5%下调为7%;居民收入预期指标从年均实际增长5%提高为7%以上,明确提出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这“一升一降”体现出我国从追求“国强”到强调“民富”的转变,顺应了百姓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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