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措施助力光伏发电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游勇 曾艳华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本报讯 (游勇 记者 曾艳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布局,引导市场规范竞争,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从推进协调有序发展、强化项目开发管理、规范开发市场秩序等三方面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全流程管理。
按照“政府统筹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文件规定了由市级层面统筹全市光伏发电建设场址资源(包括土地、屋顶等)、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公共资源。各地不得与企业签订具有圈占资源、排他性质的合作协议。同时,为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发展”,未经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全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户用项目除外)必须全部纳入市级库管理,并按季度进行滚动调整,未纳入市级库项目,各地不得开发建设,电网企业不得办理接入批复。为加强对光伏发电全过程监管,我市从建立项目会商审查机制、闲置资源回收机制、资源配置引导机制、项目实施评估机制、违规主体惩戒机制等五个机制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并列入限制开发名单,限制其在我市开发新的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