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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1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公告

来源:赣州市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为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选拔5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条件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简称选拔生)分A、B、C三个职位,均具有公务员身份。其中:

    选拔生A职位370人,限2009年(含2009年)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选拔生B职位50人,限2009年(含2009年)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除应具备选拔生A职位的条件外,要求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材料学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景观类等专业。

    选拔生C职位80人,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最低学历为大专。

    3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选拔生C职位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1年9月30日。

    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同时要符合全省公务员考试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后再分配工作岗位。选拔工作分为九个阶段:

    1、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8:00至3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和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选拔生A职位代码:2100100050001;选拔生B职位代码:2100100050002;选拔生C职位代码:2100100050003。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并在4月19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4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为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全省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赣州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1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对赣州市以外考生视路途远近给予一定的差旅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东北、西北、西南地区考生500元/人,江西省外其他地区考生300元/人,江西省内赣州市外考生150元/人。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在赣州市进行体检。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5、政审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正式录用。政审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岗前培训。组织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委党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8、岗位分配。选拔生A职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先博士研究生、再硕士研究生、后本科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选拔生B、C职位人员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9、组织派遣。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或街道办工作。

    三、有关政策和待遇

   
1、选拔生A职位和C职位

    ①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3年、专科生工作满5年(均以第一学历为准)以上经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任副科级职务(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提拔任副科级实职,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②由市、县重点加以管理培养。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快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8]14号)精神,加大对选拔生管理和培养力度。

    ③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④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增发90元生活补贴。

    ⑤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⑥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⑦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2、选拔生B职位

    ①录用后,编制落在乡镇机关,根据所学专业,先安排到市、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工业、经济、城建、规划、交通等部门基层一线单位工作3年。期间,基本工资由乡镇负责,其他福利、待遇和住房由用人单位解决。

    ②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愿意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转至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不愿意留的,经考核,按业绩、表现和专业特长等,安排到市、县(市、区)工业、经济、城建、规划、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

    ③其他政策和待遇参照A、C职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选拔生网”(www.gzxbs.cn)和“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发布公告。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阅《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或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0797-8391200  0797-8391305。

    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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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政府网

责任编辑:郭豫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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