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组织学习《条例》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赣县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本站讯 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37号,正式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也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处非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区域金融安全,4月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会上,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五章内容进行了逐项详细讲解,重点解读了非法集资含义、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处置范围及措施、法律责任等,既为大家答疑解惑也为下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要善于学习,吃透两个条例的精神内涵,进一步提高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认识,在认真学习落实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铁心硬手抓好非法金融活动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我区良好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