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从多家证券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发送了一份《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强化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表示要强化对各家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佣金的监管。
《复函》指出,证券公司提交设立营业部申请材料时,应当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新设营业部的证券交易佣金政策及其具体标准和制定依据,并具体说明其中拓展客户的最低佣金水平以及拟开展业务时如何落实“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等服务同等收费”等行业自律的规范要求。
《复函》还对新设营业部在佣金收取上加了四道“紧箍咒”:不以低于报备的最低佣金水平招揽客户;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在客户不知情下随意调高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不向客户承诺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