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万振斌 张宗兴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8日
全面开启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新征程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解读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3月7日,记者采访了赣州市振兴办相关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市振兴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相继批复实施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部署实施了一批支持措施和重大项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推动下,目前文件和相关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较好完成。特别是《若干意见》实施以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赣州进入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群众获得感最强、干事创业氛围最浓的时期,“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革命老区考察,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做好革命老区的工作,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江西和赣州视察,对《若干意见》落实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力谋划推动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和主题调研活动,积极开展“北上”对接汇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层面启动了新一轮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意见工作。同时,聚焦解决其他革命老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面临的共性问题,遵循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各扬所长的基本原则,最终形成了《意见》。
市振兴办相关负责人说,《意见》明确了2025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任务要求和支持政策,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意见》把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作为重点,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赣南元素”。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对口支援、部际联席会议等《若干意见》三大核心政策得到明确延续,支持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一批重大政策事项予以明确体现。同时,《意见》明确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建立健全2020年后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
市振兴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意见》是赣州继《若干意见》后又一重大机遇,饱含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凝结着国家部委的倾力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发挥比较优势,助推新时代赣南苏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政策的出台是新长征的第一步,关键是要锲而不舍抓对接抓落实。市振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五个作表率”要求,按照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市两会的具体部署,围绕“三大战略”,聚焦“六大主攻方向”,加强学习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调度,全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万振斌 记者张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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