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石城县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本站讯 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7号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处非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县域金融安全, 2月24日上午,石城县金融工作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知识。
会上重点学习了非法集资专项知识:一是非法集资的定义及处置原则;二是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三是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及监管范围。
通过学习, 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处非工作的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贯彻落实条例中责任和任务,为更有效的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县域金融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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