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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开货车下午卖赃车 男子租房办自行车"专卖店"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上午开货车 下午卖赃车

一男子在虔城租房办自行车“专卖店”

上午是司机,开车给公司运送货物,下午当老板做起了“生意”,把低价收购到的赃车高价卖出,还专门租房存放赃车开起了“专卖店”。3月16日晚,这名自以为“生财有道”的张某被章贡警方抓获,民警现场查获自行车18辆。

16日晚8时许,章贡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民警接到失主黄先生报案,称其今年2月28日新买的一辆山地自行车,3月15日晚7时许在赣州市南门文化广场西园被盗。黄先生称,16日下午,他路经赣州公园时,听到一名中年男子向行人“推销”自行车,于是便上前与其搭话,当黄先生了解到中年男子出租屋里存有许多赃车,其中推出一辆就是他丢失的山地自行车时,他立即向警方报案。

获悉情况后,章贡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的两名便衣民警立即来到赣州公园附近巡逻。当晚9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出现在北京路“艺术剧院”附近,根据失主描述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民警判断此人就是销售赃车的。为免打草惊蛇,民警没有贸然行动,而是继续观察该男子。晚上10时许,民警发现男子悄然走进阳明路一条小巷,就在男子准备锁门离去时,民警快速上前,一把将男子摁倒在地。推开房门,民警看到10余平方米的小屋里摆满了各种新旧自行车,共计18辆。民警连夜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审讯,并将所查获的自行车全部收缴。

经审讯,该男子姓张,今年45岁,南昌县人。据张某交代,他2003年来到赣州,一直在赣州市某公司开货车。张某称,他一般是上午出车,下午休息,闲来无事的他就想到收购赃车来卖。今年1月,为了存放收来的赃车,张某在阳明路租了一间10余平方米的小屋,开始办起了自行车“专卖店”。每次在街上与人谈好价钱后,他就回出租屋推车卖给对方。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拘。(刘恢泰 记者余书福)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恢泰 记者余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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