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客家新闻网 作者:钟晟 涂家福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1月27日,赣州市召开文明城市示范点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推动各区、各单位对标对表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水平。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参加现场推进会并讲话,中心城区“五区”宣传部(党群工作部)部长、文明办主任和市直(驻市)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提升文明城市品质,我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在农贸市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社区、建筑工地、酒店、银行网点等9类重点场所建设了12个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市各单位、各行业参与文明城市建设。
会上,与会人员先后现场观摩了农贸市场示范点—瑞安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示范点—第五大道三期、商场超市示范点—大润发达芬奇店、银行网点示范点—中国建设银行赣江支行、社区小区示范点—阳光花园小区、学校示范点—赣三中青年路校区、主次干道示范点—红旗大道、医院示范点—市人民医院北院、酒店示范点—香江湾大酒店章江北大道店的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工作,要选择基础条件适中、有推广价值的点位,制定好实施方案,确保文明城市示范点测评要素齐全、质量过关,同时要保持测评要素设计美观,位置显眼、设置集中。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文明城市示范点的推广工作,分层次明确时间任务节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加强指导督导,持续抓好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在2021年6月前实现所有申报点位达标全覆盖。(钟晟 记者涂家福)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