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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探究
——以兴国县为例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刘忠云 刘仁平 钟建雄 李学文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是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三大专项工程之一。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和问题,如,在偏僻农村,有些农民信用观念差,借钱积极,还款拖欠,催收耍赖。农村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难,农户信用信息评价和运用难。在银行贷款营销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放贷难,农民获贷更难。近年来,兴国县积极寻找破解这些问题的方案与对策,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以兴国县实践为例,对新形势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作如下探讨。

 

一、做法与成效

 

(一)基本做法

 

1、建立工作模式--“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多方参与”。

 

兴国县成立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发改委、金融局、财政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部署有关工作任务,并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召开了8次专题部署会议。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工作模式。兴国县党委、政府已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了政府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一把手”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兴国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兴国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兴国县关于开展信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为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2、建立保障机制--“市级指导、县级管理、乡村服务”。

 

由市级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辖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进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农村征信知识宣传和培训。县级征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兴国县率先在全县305个行政村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230个,占行政村的75.41%,利用乡(镇)党委、政府、村支部和村委会的行政性和权威性,收集农户信用信息,宣传征信知识,督促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三农”和农户贷款按时归还,形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县、乡和村”三级联动管理和服务的组织保障机制。

 

3、建立宣传阵地--“宣传进村、形式丰富、传播覆盖”。

 

针对农民群众金融常识匮乏、信用意识薄弱的现状,兴国县将征信宣传重点下沉到边远、贫困的村镇,在乡村金融服务站、偏远学校、驻村扶贫点等地创办金融夜校,建立征信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经常性组织贫困户、创业青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征信知识讲座,在农村举办“我是征信小超人”有奖知识竞答,播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片、《信用名片》微电影,与当地兴国山歌剧团共同创作“金融戏”,举办具有乡村气息、通俗易懂的金融专题文艺巡回汇演,力求征信宣传活动有亮点,征信知识普及全覆盖。

 

4、建立应用体系--“采集精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一是完善农村农户信息采集制度。坚持“以用促信息采集”工作思念,建立、完善了“非信贷信息为主,信贷信息为辅”的农户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和信息采集制度。截止目前,兴国全县共采集13.68万户农户信息,7.2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

 

二是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整合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系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等资源,建立了兴国县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上线了兴国县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并与辖内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已实现网络连接,疏通了农村农户信息不互通堵点,缓解了农村“缺服务、缺信用、缺支持”难点。

 

三是搭建农户信用评价运用平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农户的资产、负债、权益、遵纪守信度等设立指标,建立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信用评价规程,出台、实施《兴国县农村信用评级实施方案及其信用评级操作规程》,明确评级目标,界定评级条件,设计评级分值,划分评级等级,规范评级流程。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推广、提高信用评价运用效果,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授信额度、优惠利率、金融服务等联系起来,实施信用差别化政策。

 

5、建立避险措施--“把控准入、失信惩戒、风险约束”。

 

一是严把农户授信准入关。加强对农户在金融机构信用状况的审核,规定只要农户或其直系亲属一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末还清借款前不予授信准入,同时,发挥村民小组充分掌握村民信息的优势,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农户挡在授信准入之门外。

 

二是加强对失信行为惩戒。联合司法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媒体曝光力度。兴国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微信、兴国县有线电视台等,对金融诉讼案件中失信被执行借款人进行“黑名单”媒体曝光,目前,公布四期,涉案金额1.2亿元。

 

三是推出风险处置之举措。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资金,建立政府贷款担保风险缓释金制度,减轻银行贷款风险压力。发掘、传承乡土文化中“借债还钱天经地义”、“父债子还”等传统风俗,建立农户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创新“两权”抵押物处置举措,当农户贷款无力偿还时,银行采取贷款重组、依序清偿、协议转让、交易平台挂牌再流转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二)主要成效

 

1、改善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目前,兴国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已经蔚然成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贷款理念深入人心。戴止2020年6月末,全县不良贷款余额2.51亿元,不良贷款率1.24%,低于全国同期不良贷款率0.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同期不良贷款率0.21个百分点。

 

2、激活了农村信贷有效需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普及了农村征信知识,让广大农民享受信用带来的贷款便利,营造了“贷款不求人”的氛围,从而激活了农村对银行贷款的需求。截止2020年6月末,全县发放涉农贷款余额132.54 亿元, 占同期贷款余额65.26%,同比增加10.86亿元,增幅 8.9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74.99亿元,占同期贷款余额36.92%,同比增加8.68亿元,增幅13.09%。

 

3、推进了农村精准脱贫步伐。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方评级、“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等,为农村经济组织、农户贷款找到接点和路径。创新征信服务产品,推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贫贷款等,解决了贫困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助推了金融精准扶贫,推进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截止2020年6月末,全县累计发放央行扶贫再贷款6.58亿元,余额3.57亿元,撬动、引导全县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13.05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10.26亿元;市场经营主体贷款2.79亿元,贷款余额2.06亿元,有力支持了当地贫困户高质量脱贫。2019年,全县脱贫5296户、18880人,贫困村退出42个,目前,全县贫困发生率降为0.57%,全县如期实现了脱贫摘帽,踏上了奔小康大道。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政府发动,社会支持,银行组织,农户广泛参与。然而,据走访了解和问卷调查,不少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义和内容不了解,特别是未发生过信贷业务的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基本为“空白”,对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愿不足。同时,有些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想认识也不到位,以为农村信用体系设只是为方便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之用,是金融部门的事,对提供农户信用信息,支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二)平台建设不完备。目前,兴国县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虽已上线试行,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数据报送、更新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的信用评价功能、信用查询服务功能、金融产品和融资需求发布功能、融资对接功能等,都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和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受到较大限制,平台服务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以平台为基础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完备到位。

 

(三)征信服务不到位。缺乏市场化征信服务机构,受农村信用服务需求不足和信用信息采集难制约,目前兴国县还没有为农户和农村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等,缺乏农村专业化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不建全,融资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发展落后,农业保险覆盖生产环节少,信用风险补偿机制较少,风险补偿的杠杆作用难以发挥。

 

(四)评级效应不够高。兴国县在信用创建活动中仍然存在评价组织体系不规范、信用评级指标不科学、信用评定“含金量”不够等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出台的以农户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农户政策支持措施较少,金融机构与信用评价结果挂钩的信贷产品创新以及对守信客户的正面激励不够,针对贫困户的信贷优惠政策不多,从而造成兴国县农村信用评级效应不高,影响力不足。

 

三、路径探讨

 

(一)激励信用文化建设,增强征信传播力。采取符合农业生产和生活特点的宣传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征信和相关金融知识。在文化惠民工程中加强信用意识渗透,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夯实“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文化基础。一是打好“阵地战”。依托电视台、报纸,采取“金融大讲堂”、“金融视点”、“金融小窍门”等专栏、专刊形式,向全县居民开展经常性金融知识、法律法规以及诚信教育。二是打好“网络战”。借助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手段,把征信视频资料、电子书、动漫片等,通过博客、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三是打好“攻坚战”。做好重点地区和场所的征信宣传,通过面对面讲解、张贴宣传图画、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普及征信知识;做好重点对象和人员的征信宣传,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普及征信知识的重点对象和人员,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采取银行包片,村委会包点方式,全面扎实做好征信基础知识和征信法规宣传工作。

 

(二)推进信用档案建设,增强系统服务力。加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进一步提升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完善农户信用档案,重点加强农户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产权、荣誉、评价、警示、公用事业缴费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建立信息更新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客观。完善相关数据考核通报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农户信用数据报送人员的培训,指导、开展对数据报送部门的数据质量的考核通报,督促各部门按时报送农户数据,提高数据库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创推信用产品运用,增强征信支持力。结合新型农业产业特点及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推出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以用促征的良性循环,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信用产品的创新及营销策略,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信用产品的科技投入,以此更好地推动农村信用产品的创新。尤其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扶贫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贫困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推进农户信用等级与扶贫贴息贷款、精准扶贫机制有效结合,切实发挥农村信用创建对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助推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确保贫困户应贷尽贷。

(四)构建信用评价机制,增强评级公信力。按照当地信用创建方案的要求,按年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和创建工作,合理开展农村信用评价,确保信用评价结果能客观的反映农村经济主体真实信用状况,有效发现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价值,促进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的积累,提升农村信用创评的示范效应,让农户和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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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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