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俗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然而,在信丰县安西镇的黄某竟然将自己3岁的儿子卖给了别人,用以赌博挥霍。信丰县公安局接报后,全力侦破,一举将涉嫌拐卖儿童的黄某、邱某抓获,成功解救出被拐儿童黄小小。13日,记者采访了信丰县公安局,解读了这起拐卖亲生儿子案例背后的故事。
案发
狠心父竟卖亲生子
3月2日15时许,信丰县公安局接到信丰县嘉定镇罗英(女)报案称:其与该县安西镇的黄明在未婚情况下所生儿子黄小小被黄某卖给他人。接报后,该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民警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当日下午,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黄某,经审讯,黄某对其经邱某介绍卖掉自己儿子黄小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3日,办案民警随后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
探因
未婚同居:生儿育女后因赌博分手
原来,现年22岁的罗英2006年起与恋人黄某未婚同居,生下女儿黄芳、儿子黄小小。对生活原本充满憧憬的罗英没有想到,两人生下小孩后,黄某不但没有承担起做父亲的职责,反而是喜欢上了赌博,为此两人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2010年6月两人最终因感情不和分了手,根据两家的协商两个小孩由罗英抚养。
预谋卖子:狼狈为奸一拍即合
原本就喜好赌博的黄某,与“妻子”分手后变本加厉地赌,在工业园打工的他本来就赚不了多少钱,可赌博是个无底洞,他越陷越深,欠下的赌债也越来越多。眼看工资无法偿还赌资,他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亲生儿子。
今年1月30日,黄某到从罗英家里接儿子到其租住房过年,接到儿子后,他就想怎么样才能将儿子卖出,于是想到了同在工业园打工租房的朋友邱某,最后决定由邱某出面联系买家。果然邱某是个“人才”,不到十天,他就找到了买家邱望子,双方商议邱望子以33888元人民币买下黄某之子黄小小。
养儿防老:法盲花钱买儿子
3月3日,信丰县公安局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供述在信丰县安西镇成功解救出被拐卖的黄小小。经民警调查了解到,现年40岁的邱望子没有儿子,只生了女儿,望子心切的他一直想找个儿子,今年年初他听说邱某手上有个3岁的男孩子想找人抚养,于是双方最后经协议进行了荒唐的交易。
律师:
卖亲生儿子也算拐卖
13日,记者在采访中,对案例的感触颇深,在办案单位对黄某、邱某执行刑事拘留之后,黄某多次向记者发问:“买自己的儿子也构成拐卖吗?”
出卖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多年来社会各界人士多次进行了论证。”赣州律师江国信向记者表示,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亲生父母出卖子女上什么样的犯罪,经过多年的论证终于有了定论。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兰师珍、米东峰、实习生卢蔚、记者李湖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