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作者:卢小燕 记者谢东琳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中心城区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行人跨栏杆闯红灯要罚款
3月15日,市民从赣州市红旗大道西园附近经过。近日,交警部门对该路段摩托车、助力车和流动摊位等严重违章占道现象进行整治,增加警力不间断疏通,使非机动车道恢复畅通。 叶海燕 记者谢东琳 摄
3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了解到,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赣州中心城区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视情形分别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将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据了解,随着赣州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优化,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管理力度的加大,中心城区机动车的通行秩序总体良好,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都有较强的交通法制意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条道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现象较为普遍,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且市民对此习以为常,极大地影响了中心城区道路的通畅,成为中心城区治堵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为纵深推进中心城区治堵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赣州中心城区将进行新一轮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整治范围包括文清路、健康路、青年路、厚德路、大公路、东阳山路、红旗大道、文明大道、长征大道等主要道路和主要路口。
根据相关处罚规定,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的,处10元罚款;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车或者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1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的,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闯红灯或不走非机动车道的,处30元罚款。(卢小燕 记者谢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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