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有的未标明生产日期 有的用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散装食品保质期让人雾里看花
○李向东 记者杨小林 见习记者朱国操
在赣南贸易广场一店铺,记者发现部分果冻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近日,记者走访赣州中心城区一些批发市场、超市发现,散装食品的身份信息不全面,不少卖场将散装食品的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误导消费者,有的食品甚至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散装食品没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这样能卖给消费者吗?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
散装糖果没有生产日期
在八一四大道一家超市,工作人员在记者的提醒下,才在盛放糖果的塑料盒子里找出一张字迹模糊的产品合格证。记者观察到,大多数超市的糖果柜都是这样,将一张产品合格证放进对应的糖果堆里。在赣南贸易广场,一条街的铺面上摆满了散装的柿饼、蜜枣、果冻等食品,这些食品几乎都没有一个“可靠身份”证明。
那怎么区别哪些是快到期的,哪些是新货呢?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新货都是后上的,所以在最上面,压在下面的时间要长一点。
权威声音: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密封包装,标签上按规定标注完整内容,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散装食品必须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标出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禁止混装销售。同一容器内如果出现两种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日期在前的食品应摆放在明显位置,这样才能便于消费者适时选购。
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在红旗大道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这里的散装食品区有葡萄干、棉花糖等,其电子秤标签上只写有产品名字、重量、售价、包装日期等,没有生产日期。销售员解释说:“我们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一般都是一年的,但包装袋上都写6个月左右,所以只要按包装日期推算就可以,跟生产日期其实差不多。”
记者观察到,许多超市都存在将包装日期当做产品生产日期的现象。
权威声音: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大包拆成散装卖 保质期说不清
记者了解到,对于密封袋装的食品,如果冻、豆干、牛肉干等,部分超市只是标明产品的名称和价格,其他信息则不见踪影。
在红旗大道那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牛肉干的包装纸上并未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售价标签也没有任何相关信息。该超市售货员说:“这些是从大包装里面拆开来卖的,大包装袋上有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注。”当记者质疑散装食品保质期的真实性时,对方表示:“我说是就是了,你不信,那就没办法。”
权威声音:只要有单独的产品包装袋,都应印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志真实标注,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