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醉汉强拉他人喝酒 还报警要民警到场见证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4日

   梅陈昌、崔昌发、记者谢宝武报道:上犹一酗酒男子因别人说了句“醉鬼”,硬拉着别人要喝两杯,以证明自己没醉。见对方不肯,他竟报警。

  8日下午1时10分许,上犹县五指峰派出所电话骤然响起,民警接到一名吐字不清的男子来电说:“我没醉,可有人硬说我喝醉了……我想证明给他看,他却不陪我去喝两杯……你们帮我做个见证!”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五指峰乡鹅形村的赖某面色通红、满身酒气地拉着刘某的胳膊,刘某满脸无奈,不少群众在一旁看热闹。民警伺机强行从赖某手中将刘某解脱出来,并把赖某带到派出所约束至酒醒。经询问,原来刘某中午遇见赖某时说了一句“醉鬼”,赖某就上前抓住刘某,要刘某陪他喝酒,证明他没喝醉。

  赖某酒醒后羞愧不已,向刘某赔礼道歉。两人重归于好,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派出所。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梅陈昌、崔昌发、记者谢宝武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