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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法集资、金融诈骗!
临近年关,你要注意的全在这里

来源:FM937赣州新闻广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今天上午10:00-11:00,FM93.7《阳光热线》特别节目——“阳光问政”邀请到了赣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高翔,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防范和应对与听众朋友面对面沟通交流。
 
 
赣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 高翔
 
    1个小时的直播节目,不断有群众来电或微信留言咨询,对接听到的听众热线,赣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高翔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
 
 
 
 
Q:什么是非法集资呢?
 
A:在201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了解释规定: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Q:公安部提醒公众警惕的十类“投资理财”项目有哪些?
 
A:(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 “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Q:若被认定是非法集资罪,投资人的钱就拿不回来了?
 
A:警方在调查非法集资案件中,总是会遇到受骗人不积极、案件证据收集难的问题。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骗者听信了“一旦被认定是非法集资,投资款就拿不回来”的说法。所以就算醒悟过来自己参与了非法集资项目,也不愿意举报、举证,这便让很多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都逍遥法外。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涉案财物的赔付顺序进行了具体的说明,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所以“被判定是非法集资案件之后,受骗人的资金拿不回来”的这类谣言是假的,受骗人在遭受非法集资诈骗之后,应该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争取时间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资产,早日拿回投资款项。
 
Q: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A:下面教给大家一个识别“非法集资”妙诀,请朋友们牢记下面的“五不”,在日常生活中也可向身边朋友们普及这种方法:
一是对“高息”诱惑不动心,过高的利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二是对企业“实力”不崇拜,过往案件中许多是一些实力很强的明星企业,不惜重金骗取相关部门的信任而进行非法集资。
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作案者往往是打着官方的幌子,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合同作为背书进非法集资活动。
四是对熟人“热心”不信任,不少案件都是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传销的形式拉人头,搞非法集资。
五是对“创新”理财产品不投资。
 
Q:遇到涉嫌非法集资项目,该怎么办?
 
A:很多受骗者在遭遇非法集资诈骗之后,只能干着急,不知道如何进行维权。在遭遇非法集资诈骗后,要保持镇定,进行以下三步:
第一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相关转账证明截图复印件、签署的投资合同等有关证据资料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做好信息登记;
第二步:通过多渠道联系同样遭受非法集资诈骗的受骗者团体,集合力量,向非法集资项目所在地的经侦进行举报,积极提供证据,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最重要是做到合法理性维权;
第三步:密切留意办案警方微博、公众微信号、官网等渠道的信息公布,随时留意案件进展和款项清退情况。另外,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的投资受骗人,还可以通过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基本身份信息和投资项目具体信息的登记,便于与公安警方沟通联系,加快公安机关办案的进度,也能随时了解涉案资产的清退情况。
 
Q: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如何举报,是否有奖励制度? 
 
A:全省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热线:961555;全市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热线:0797-8391507;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对赣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的行为。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一般以公安立案或者行政认定为标准。
而举报奖励的标准是:
(1) 立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奖励。
(2) 立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奖励。
(3) 立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万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
(4) 立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2万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
 
Q:春节临近,对广大市民还有哪些提醒?
 
A: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不要上当受骗。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1.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2.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3.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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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37赣州新闻广播

责任编辑: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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