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钱林浩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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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各项举措接连落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仅有利于丰富保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我国保险业 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在行业转型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之下,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的脚步继续向前迈进。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去年以来,保险业扩大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银保监会推出的多项对外开放措施陆续落地,市场反应积极,此次提出的新举措也备受业界关注与期待。
五项举措涉及保险
在此次提及的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中,共有5条举措涉及保险业。其中包括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意味着境外金融机构除了申请新的在华保险牌照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之外,还可以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多了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
去年4月,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而在此次提出的新举措中,也有涉及保险中介市场的内容,即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朱俊生认为,经营范围和市场准入条件放开后,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进一步激发国内保险经纪领域的市场活力。“我国专业中介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相对有限,在渠道中的占比较低。未来市场分工会逐步深化,产销分离的趋势会更加明显,中介市场的开放有助于推动保险市场分工深化与产销分离,促进保险业专业化经营程度的提升。”朱俊生补充道。
此外,此次提出的新举措还包括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朱俊生表示:“允许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意味着外资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将使更多的外国保险集团满足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从而会吸引更多外资保险来华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而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则进一步明确了诸如安联(中国)等境内外资保险集团的未来发展架构,使其享受和中资保险集团公司一样的待遇。这将会吸引更多的外资保险集团在华设立控股牌照,有利于提升外资保险集团在中国市场的战略及财务灵活性,并在中国市场拓展业务。”
开放成果相继落地
自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中国将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后,我国保险业新一轮对外开放便按下了“加速键”。
去年4月,银保监会曾发文表示将尽早推动各项开放措施落地并发布多项涉及保险业的开放举措,其中包括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表示,上一轮开放措施涉及法规修订的,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其中,《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细则已经修改完成,拟于近期发布施行。本轮开放措施发布后,银保监会将适时启动新一轮修法工作,推动措施落地。
在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银保监会也批准了一系列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市场准入申请。具体来看,2018年,银保监会先后批复同意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康联人寿发起筹建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发起筹建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除此之外,去年,银保监会还批准法国教育健康相互保险公司、葡萄牙忠诚保险有限公司、比利时裕利安怡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代表处。
保险业在推进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还取得多项新突破。去年底,银保监会批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今年3月,银保监会又批准中英合资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我国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
此外,银保监会此前曾透露,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已批准中法合资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中美合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等8项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筹建省级分支机构申请,还批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共计108.72亿元。
发展前景吸引外资
长期以来,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表现疲软已是业界共识。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外资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约为6.85%,外资财险公司市场占比约为1.94%。显然,目前外资还难以在推动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中完全发挥更大作用,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望助力外资摆脱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尴尬处境。
肖远企表示,12条开放新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比如,取消相关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可以自由选择参股、合资或独资等方式在华经营,进一步促进中资和外资实行公平竞争。再如,取消总资产等机构准入的数量型准入要求,更多运用审慎性条件综合评估申请人资质,可以吸引更多具备专业特色的优质外资机构进入,有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主体,改善金融服务供给。此外,拓宽外资商业存在形式和扩大外资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措施将进一步扩大外资机构在华经营的空间,提升其经营便利度。
一家外资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在保险业扩大开放的政策利好刺激下,外资正在积极地布局中国市场,而对于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来说,也看到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与走出目前的“水土不服”困境相比,中国保险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或许才最为外资所看重。安联此前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的增长,在未来的十年,中国的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14%。安联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奥利弗·贝特在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获批筹建时表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获批筹建将帮助安联在中国市场上继续扩大布局。恒安标准人寿董事长杰瑞·格林斯通也在不久前表示,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坚定看好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标志着恒安标准人寿的战略拓展取得重要成果。标准人寿安本集团未来将积极支持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并坚定看好中国养老保险市场的广阔前景。
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举措一览
2018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措施,其中涉及保险业的包括:
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放开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
2019年5月,银保监会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涉及保险业的具体有: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
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
多项外资市场准入申请获批
2018年5月,银保监会正式批准工银安盛人寿发起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也是去年保险业加快对外开放进程以来获批的首家合资保险资管公司。
2018年11月,银保监会批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后者将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
2019年3月,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批筹建我国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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