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青年报 作者:罗水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0日
ATM机前取款遭遇“调虎离山”之计虽不是新式诈骗法,但还是有人会上当。昨日,被闵行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的罗某,就是用这种伎俩,仅抛出50元就让张女士上了当,并用诈骗来的张女士银行卡取走了1.5万元。
2008年11月23日傍晚,张女士来到中国农业银行ATM机处取款。就在她取完钱银行卡还没有退出来的时候,“天上”掉下了一个“馅饼”。
“你的钱掉了。”一个声音传来的同时,一男子轻轻推了她一下。张女士有点吃惊,但还是顺着男子指引的方向查看,一看,地上真有50元钱。来不及细想,她便弯腰捡钱。待他捡完钱,ATM机已吐出了一张银行卡。张女士没有细想什么,将卡拿出来便走了。然而,让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后来再拿着这张卡去取钱时发现卡是空卡。
报案后一查询,她才知道,她那张银行卡已被人取走了1.5万元。取钱之人正是当初“善意”提醒她捡钱的那位男子罗某。
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他退赔张女士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