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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借增持之名玩减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谭浩俊

深交所1月4日向唐德影视下发了关注函,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宏亮,董事赵健等9位董监高曾作出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少于1亿元的承诺至今未完成表示了关注,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误导及忽悠投资者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赵健,不仅没有兑现增持承诺,反而于2018年12月底完成了减持计划。虽说大股东、董高监等减持公司股票,只要不违反规定,且履行公开披露信息程序,都是政策允许的,也是合法的,可关键在于,此前唐德影视大股东和高管们已做出了增持不少于1亿元的承诺。在未兑现承诺的情况下,部分高管却采在减持,就不能不引发质疑。从实际效果看,唐德影视的行为,已构成了对投资者的误导和忽悠,并有可能对其他投资者带来了伤害。对这样的行为,决不能姑息放任。

近年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有关增持的承诺不少,而兑现承诺的比重不大。有的上市公司并不具备增持能力,为了一时的需要,也承诺增持。如某公司从2018年1月10日发布增持公告,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10亿元。可是,迟迟没有增持。被迫无奈之一,公司只好发布公告称,因为发布增持消息股东的限售流通股于2018年4月19日被法院冻结。明明是外债很多、没有增持的条件,却发布增持的消息,像这样的增持承诺,不仅无视市场规则,也无视相关法规,更无视投资者权利。若说不是忽悠和欺骗,那是什么?如果让这样的增持承诺在市场泛滥,将对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

承诺不兑现、增持变减持、明知没有增持能力仍然做出增持承诺、多承诺少兑现,种种怪象,都在一次次地考验着投资者的耐心,考验着监管层的决心。像唐德影视9位董监高这样的减持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是借增持信息玩套现。据此,监管机构能否出台相关政策,对这种将增持承诺异化成减持手段视为严重违法行为,没收其减持所获得的所有资金,并处以同等价值的罚款。同时,对做出增持承诺,但不在承诺时间内履行增资承诺的,按不低于增持额30%的比例,给予承诺者罚款,以促使承诺者兑现承诺,以此来杜绝各种不负责任增持承诺。对这种视承诺如儿戏者,面对一些发布增持公告,却迟迟没有增持行动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千万要多个心眼、多份小心,不要被公司的增持公告所迷惑。有的上市公司只是赶个热闹应个景而已,只有那些拿出“真金白银”来实施增持的公司,才是真心想通过增持表达对公司的信心的。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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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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