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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保住房保险惠及4000万农民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马晨明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八桂春风暖,惠农出新政。

    2月25日,由人保财险独家承保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广西南宁举行,自治区副主席高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降彩石出席签约仪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代表全区1051万投保农户与承办全区农房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代表——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周传军在农房保险协议书上签字。

    高雄在签约仪式上强调,全区农房政策性保险已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农房政策性保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把农房保险办成“政府满意、农民满意、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

    广西历来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每年因灾导致农村民房倒塌和毁坏数量巨大,房屋的损毁也往往成为广大农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减轻自然灾害对农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和创新灾害救助的手段和制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变单一的政府救灾模式为全社会互助共济的多层次保障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转移灾害风险,使农户受灾后能及时重建家园、恢复正常基本生活,进而促进自治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广西农房政策性保险模式的出现,正是顺应了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调”的原则,通过各级财政分别出资补贴保费资金的形式,不但可以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建立健全救灾减灾体系中的积极作用,而且还形成了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的灾害救助体系,对于缓解政府救灾压力、提高政府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大有裨益。根据统保协议,“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按照8∶2的比例,给全区每个农户的一处住房投保10元,当投保农户的被保险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将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赔偿。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广西每年将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多元,为全区1000多万户农民提供保险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险的政策保障,这也意味着全区400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险赔偿资金、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成为帮助农村群众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三个重要的资金来源,为广大农村受灾群众编织了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网”。同时,广西也将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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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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