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我国农业保险大事记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1950年,国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北京郊区、山东商河、重庆北碚试办牲畜保险。

    1958年末,中国人保公司停办农业保险业务。接下来便是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史上24年的空白。

    1982年,中国人保公司恢复农业保险业务。随后逐步试办了包括粮、棉、油、菜、烟、牛、马以及其经济动物在内的100多个险种。

    1986年,新疆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即现在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主要经营新疆兵团的农业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保险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为主。

    1997年,民政部选择一些县进行一些传统救灾项目,如农作物、农房、劳动力、大牲畜为业务范围的“农村救灾合作保险”试验。

    2003年,中国保监会提出了指导各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主要模式。同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成立,这是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第一次允许国外商业保险公司进入。

    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指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同年,中国保监会先后批准成立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互助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并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安徽、四川、浙江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农业保险试点。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并明确提出农业保险“三补贴”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同年12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门实践了低费率、广覆盖、简便投保、快捷赔付的“农产品出口特别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一揽子保险和金融服务。

    200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别提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同时,《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并由保监会负责,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发改委等联合草拟。同年4月,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首次获得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支持,并确定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试点省区和种养业承保范围。

    2008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同年,农业保险作为一项事业纳入《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9年,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由6省区扩展到19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针对保险市场将重点开发和大力推广适合农村与农民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险服务品质。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