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罗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4日
本站讯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及总行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规定,最高额度项下小企业贷款、额度项下个人商务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都应该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
但邮储银行赣州分行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贷款的抵押物他项权证的权利种类显示为一般抵押或抵押,导致抵押物对银行贷款的担保存在瑕疵。为了调查和排除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根据监管规定及上级行相关制度要求,今年3月17日-4月30日,该行组织辖内机构开展了最高额抵押贷款他项权证专项排查活动。
活动由赣州市分行领导统一部署,风险管理部牵头,公司业务部及“三农”消费部相关成员共同完成。据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从3月17日至3月25日,由各县(市)支行对本单位他项权证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关注他项权证的他项权利种类栏是否明确注明为最高额抵押,此阶段共检查贷款10986笔(含多笔支用贷款),余额446377.33万元;二是整改阶段,从4月1日至4月30日,市分行组织相关人员对有瑕疵的他项权证逐笔查明原因,与房管局、土管局、法院等沟通,判断潜在风险程度,并积极进行整改。
此外,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检查人员还对兴国、龙南、于都、石城及南康市支行进行了现场走访,与当房管局和土管局沟通后发现,他项权证上他项权权利种类中“一般抵押”及“抵押权”默认为“最高额抵押”,同时,其他县(市)支行法律顾问也反馈了“不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等信息。
通过此次活动,该行全体信贷从业人员对贷款业务法律风险有了新认识,同时,风险意识也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信贷业务发展防范风险提供了决策依据,为今后风险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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