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黄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赣州金融网讯)为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有效防范案件风险,全南县联社以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等制度为依据,将省联社、市办对案件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与辖内工作实际相结合,出台了《全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防控考核办法》,做到案防考核工作有章可循。
该县联社以基层营业网点和联社机关部室所有员工(含委派会计)为考核范围,以百分制为案件防控工作考核方式,根据考核项目不同,实行按季考核、按季兑现。同时委派会计的考核结果与当期绩效薪酬兑现后的30%予以挂钩,其他员工的考核结果与当期绩效薪酬兑现后的50%予以挂钩。
县联社将案件防控工作考核分基层营业网点和联社机关科室两类,根据类别不同制定了不同的案防工作考核要点。其中基层营业网点以组织开展案防教育及岗位风险点培训及测试、重点业务风险排查、内控制度执行、员工行为排查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五个方面为考核要点,而联社机关科室则以组织开展案防教育及岗位风险点培训及测试、重点业务风险抽查、员工行为排查和对挂点社案件防控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等四个方面为考核要点。
此外,考核对象应将每季案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季后3日内报联社考核小组办公室,考核小组办公室必须在季后10日内将考核的初评结果报联社考核小组审定。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小组审定后的案防考核结果交人事教育科予以兑现绩效薪酬,对考核评分值95分(含)以上的,全额计发案防考核绩效薪酬;分值在80(含)-95分的按比例计发;低于80分的全额扣除绩效薪酬。同时对案件防控考核完成情况连续3个季度低于85分的,将对基层网点负责人和部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对在案防工作中应付考核,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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