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中国保监会昨日(7日)发布通知称,为做好2011年保险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巩固2009年第一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成果,保监会决定从3月10日起开展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检查机构包括各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的全年数据(如有需要可上溯或下延)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将分两个阶段:2011年3月10日至7月20日,各公司开展自查以及处理和整改工作,并在2011年7月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2011年7月至11月,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将对各公司自查报告进行审核评估,选取部分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保监会通知中明确指出,将重点检查重点科目数据不真实情况,以及2009年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后续整改情况。其中,重点科目数据包括原保险保费收入、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赔付支出、退保金、准备金、再保险、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和“小金库”。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