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上官鸿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本站讯 近日,为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于都县政府在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基础上,由财政出资为全县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在人保财险公司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据统计,本次保险服务人口共计11.12万人,开创了全国首例60周岁以上老年人商业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据悉,此项保险参保对象是于都县户籍参加了于都县基本医疗保险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老年人,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费由财政统一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保险补偿顺序是先由基本医疗保险负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再由大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负担符合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补偿,最后由60周岁以上老年人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承办保险公司负担符合疾病商业补充险政策范围内的补偿,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第三道保障线。
保险补偿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补偿后,剩余部分中属于目录内部分费用,由60周岁以上老人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90%,个人负担10%。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由60周岁以上老年人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75%,个人负担25%。全年补偿限额为25万元,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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