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保监发〔2015〕2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可能影响保险消费者首次投保决策或续保决策的各种场景下,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充分地向保险消费者披露自身的偿付能力相关信息。据此,现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2018年2季度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如下:
一、中国人寿财险2018年2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2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23%,达到监管要求。
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人寿财险最近一期(2018年1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A类。
三、中国人寿财险2018年2季度偿付能力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人寿财险官网,在公开信息披露栏目偿付能力项下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阅。
感谢广大保险消费者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人寿财险官网地址:www.chinalife-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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