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杜锦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赣州市农发行按照总行“大力支持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地方党政关切、惠及民生、支农成效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要求,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将振兴赣南中央苏区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列为信贷支持重点。
《若干意见》出台两年来,赣州市农发行共发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17个,贷款金额30.583亿元。其中水利建设项目13个,贷款金额26.1亿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4个,贷款金额4.483亿元。通过以上项目贷款的发放,修建防洪堤55.1公里,将防洪标准由10年提升到50年;整理开发荒滩荒地7957亩,有效缓解了城镇建设缺地的难题,较好地解决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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