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杨帆 曾士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本站讯 近日,农发行兴国县支行根据赣州银监分局办公室《赣州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对农发行赣州市分行开展后续检查的通知》精神,对照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农发行现场检查的通知》和江西银监局《关于对农发行辖内分支机构开展后续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该行为确保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自查小组对企业贷款情况进行了逐户排查。
截至5月30日,该行对11户企业的贷款情况进行了排查,贷款余额66035万元,企业能按贷款用途,各项支付审批程序齐全,未发现有违反支付管理办法的情况,均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贷款逾期不还、贷款利息不按时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等情况。该行还对所有抵押物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担保意愿真实,抵押物真实存在、抵押物权属清晰、抵押物价值合理;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运转正常,担保意愿真实,保证能力充足。
此外,该行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个别贷款过程未及时到位情况的不足进行了边查边改,在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整改措施。(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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