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家庭用客车、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等车辆。 二、承保风险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坠落; (2) 火灾、爆炸; (3)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 暴风、龙卷风; (5)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个性化需求 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可以自由选择保障的责任范围。可选择投保的保险有: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特种车保险、摩托车、拖拉机保险、盗抢保险、机动车提车保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机动车停驶损失险、附加换件特约条款、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新车特约条款等保险。
赣ICP备09002848号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031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