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
以高息为诱饵,借新还旧,直到资金链断裂……这类庞氏骗局在理财市场层出不穷。银监会昨日警示了非法集资中庞氏骗局风险,提醒投资者勿上当受骗。
昨日,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就非法集资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重点警示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集资中的常见诈骗手段风险,该负责人详细解释道,“不法分子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这种非常集资手法类似庞氏骗局,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
上述负责人还强调,非法集资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房地产、矿产能源、高新技术开发、股权投资等内容;以订立合同或少量投资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以夸大少量项目的投资规模盈利前景,以制造投资及企业利润假象,诱惑社会公众投资。“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创业投资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据了解,近几年,全国公安机关年均立案2300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占同期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5%以下,但涉案金额占同期经济犯罪案件10%以上,最高达16%。同时,非法集资案件从农业、林业、房地产、教育、商品流通等行业领域,正蔓延至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领域。不法分子多通过注册成立公司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打造实力雄厚的假象,再以投资、理财等各种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欺骗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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