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程行欢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个税起征点将调整,引发了各方大猜想,起征点从2500元到5000元不等,更有网友创造性地将个税和房价挂钩,提议对月收入超出所在城市的房价平均值征税。那么,究竟该如何调,调多少才算是合理范畴呢?
“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多年,只是在今年物价上涨的通胀背景之下,显得更为突出。”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设定一直是个难题,作为一个不涉及税法改动的措施,虽然直接提高个税起征点,将有助于扩大内需,惠泽更多中低收入阶层,但是很难把握一个度。在全国税收制度一刀切的情况下,一方面是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物价水平、购买力也相差很大,另一方面,不同群体的家庭负担也不一样。
“起征点太低,调整没有什么意义;起征点太高,比如达到5000元,又影响地方税收新的不平衡,新疆等地税源几乎很少,也影响个税总体改革的进程。”林江表示,在温总理表态今年提高个税起征点以改善民生后,为了方便操作性,此次个税起征点最有可能调到3000元左右。
制度存缺陷
挫伤纳税积极性
个税起征点也成为此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问题。去北京之前,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在微博上提到,他看到很多网友列举自己生活成本,大多反映了在当前高物价的现状下,过低的个税起征点已成为一大重负。因此,他“将结合网友反馈的数据,科学计算个税的合理起征点,并提交两会审议”。就这一问题,不少代表委员和他在微博上进行了互动。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则正式提交了自己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他认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初衷在于调节分配,保障民生,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但由于现行的征收规定和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反而挫伤了公民纳税的积极性,贫富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不一样,例如2009年北京应届毕业生月均工资2472元,而同期北京普通住宅月均租金达到2947元,但是在中西部省市,同样的工资与当地消费水平相比并不低。如果按照2000元的标准征收,北京的人连房租都付不起还需要缴税,而中西部地区虽然减少了部分收入,但并不至于影响生存。”因此,他建议,应当尽快调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逐步建立与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个税浮动机制,逐步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纳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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