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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收购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业务发放的贷款。棉花收购贷款属于准政策性贷款,棉花收购贷款应按照商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贷款对象: 棉花收购贷款对象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具有从事棉花加工经营资质的企业。 1.供销社棉花企业(含供销社控股的棉花企业)。 2.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企业。 3.改制后延续或承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债务的棉花企业。 4.国有农场所属的棉花企业。 5.棉花产业化龙头企业。 6.收购加工一体的棉纺企业。 7.其他棉花购销企业。 8.国务院确定的其他企业。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借款人收购加工(指籽棉加工成皮棉和棉籽)棉花供应给用棉企业或进行深加工(指皮棉加工成棉纱和棉籽加工成棉油等的)合理资金需求,包括收购价款和用于收购的必要费用。 贷款条件: 1.具备棉花加工经营资质。 2.原则上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确因特殊原因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因融资结算等需要在他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要及时告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信用等级达到规定标准,具体标准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确定。 4.担保贷款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5.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具体比例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确定。 6.对于信用达不到规定标准,担保能力、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借款人,必须承诺将贷款形成库存纳入独立第三方库存监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经营周期和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准政策性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