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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今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将扩大至全国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昨天表示,央行在服务实体经济、投资便利化、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步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今年计划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并开展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

  李波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的“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

  而在25日举行的“2011年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金融服务论坛”上,商务部财务司处长袁晓明也表示,未来中国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惠及出口企业。

  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副巡员姚余栋在25日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论坛上表示,目前人民币结算已扩大到非试点企业。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中国于2009年4月开始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于去年6月份,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外,据李波介绍,为了保证境外主体的人民币来源和保值渠道,央行将继续支持香港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并推动境内人民币金融市场开放,批准更多的境外商业银行进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为其提供保值渠道。

  数据显示,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今年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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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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