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这是自2007年国务院决定推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以来,监管机构首次明确将对已改制机构实施并表监管
银监会将对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资产管理公司及其附属法人机构实施并表监管。这意味着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主体的“中国式金控平台”,将首次实施并表监管,填补了此前的监管空白。
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资产公司)的商业化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需要,银监会日前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这是自2007年国务院决定推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以来,监管机构首次明确将对已改制机构实施并表监管。
2010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已实施了股份制改革,其他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仍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其他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将参照上述规定。
国务院在批准信贷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转型的同时,明确赋予银监会主监管职能,对旗下相关企业实行并表监管。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周全胜处长坦承,目前相关资产管理公司集团旗下都已拥有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多种牌照,一些资产管理公司旗下还有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初具雏形。但在搭建平台的同时,也面临一定的监管空白,所以如何防范交叉风险,科学设定防火墙,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一直为监管部门所关注。此次并表监管指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
周全胜透露,银监会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资产公司的并表监管范围。
除资产公司直接或子公司拥有,或与其子公司共同拥有50%以上表决权的机构外,也应考虑集团持有的该机构当期可转债、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因素。同时,即使被投资机构部委资产公司所控制,但如果其总体风险注意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应纳入并表监管的范围。
周全胜表示,并表监管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定量监管主要是针对资产公司集团的最低资本和杠杆率管理,以及大额风险、流动性风险、重大内部交易等状况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分析,进而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定性监管主要是针对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周全胜并称,此番《指引》是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的纲领性文件,此后还会针对资本金、内部交易、全面风控、股票投资等做细化性监管指引。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资产管理公司还处于从政策性金融机构向商业化金融机构转型过程中,但已经在事实上拥有了综合经营的多项牌照,形成了事实上的综合经营。这对于探索中国特色的金控模式不无裨益,但也对其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监管部门的协调监管提出了现实的挑战。并表监管指引的出台,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监管空白,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全面的风险防范有切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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