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正文内容

保监会禁止保险机构对外担保 下属的成员公司除外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为防范保险经营风险,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

  保监会表示,通知中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保险机构为他人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但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诉讼中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海事担保”不在通知禁止的范围内。

  根据要求,除下属成员公司外,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此外,各保险机构对已经发生的属于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原则上应当于2011年6月30日前予以解除,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保监会。

分享: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1187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