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金融网专稿)近日,人民银行信丰县支行对信丰县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进行调研,从调查中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遇到了管理、落实和科技上的难点与问题,从维护金融稳定考虑,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部门应予以高度关注。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在“管理难”
一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较为简便而管理难。农村信用社缺乏高科技的有效手段和方法验明客户证件的真实性,易出现利用虚假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现象,使不法分子洗钱有隙可乘;二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时效不设限而管理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期限没有规定,对长期不发生业务账户如何处理也没有操作细则,而且账户年检也不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员工维护客户信息工作增加了难度,给不法分子利用长期不发生业务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三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无限制而难管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数量没有限制性规定,极有可能导致不法分子利用大量不同的个人银行结算账号转移非法所得,利用分散资金流的方法躲避金融机构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警惕和关注,加大了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了解客户信息存在“落实难”
一是难以获知变更后的客户身份及交易信息。农村信用社在初始业务关系建立后,由于部分客户经常在外,农村信用社与其直接接触的机会较少,对部分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交易信息的持续识别困难,特别是变更后的客户身份信息不易获得;二是缺乏了解客户信息共享机制。《反洗钱法》中强调金融机构有核对客户身份的法律义务,但对于客户资源信息共享未作出规定,致使金融机构在承担了解客户义务的同时,却又缺乏了解客户信息共享机制,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现有反洗钱科技水平存在“适应难”
随着金融业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银行业资金大量流动放大,在运用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电子交易等新型金融载体给金融交易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特点实施洗钱犯罪活动有机可乘,使洗钱的手段更加隐蔽,呈现出科技化、智能化趋势。而农村信用社的电子设备和科技手段相对落后,自身电子化监测系统还不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尚在建设之中,科技手段亟待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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