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监管 >> 正文内容

银监会:高度重视贷款转让潜在风险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昨天,记者从接近监管机构人士处获悉,11月中旬银监会以急件形式向各银监局和银行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全方位的提示了银行在房地产开发贷、贷款转让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等方面的风险。

  《通知》中称,要高度重视贷款转让的潜在风险。贷款转让在借款人、保证人不知情不签字的情况下进行,不但不符合借贷合同法的原则,也滋生了道德风险。尤其是所谓拆分性贷款转让,其实质是无监管、无约束的资产证券化粗糙翻版,只能对盲目的风险蔓延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应当明令禁止。

  违规信贷仍有机会藏身

  通货膨胀压力大 黄金理财被催热

  借道银行理财购买大宗商品抗通胀

  明年新增信贷规模缩减将成定局

  银行股为何玩起“过山车”

  北京银行推京禧金贵金属业务品牌

  P2P信贷理财模式:可收10%年息

  银行监管机构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通知》中提出的要求也是为了方便借款人以监管机构监管贷款的去向。因为,目前贷款转让市场操作不规范,潜藏很多风险。

  “一些银行为了信贷腾挪,把贷款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转到资产负债表外,进行贷款转让。这样银行就可以在监管机构检查时达到存贷比的监管标准。可是,这些银行转出的贷款需要有接收方,而这些接收方很多并没有把贷款转入,这就造成了这笔贷款既没有体现在转出方也没有体现在转入方的资产负债表上。”该人士说。

  据上述人士介绍,进行这种操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在少数,由于各银行总行在各地下设分支行特别多,而且贷款转让大多是与一些地方上的农商行进行,所以监管机构不能保证每笔都能查到。

  另外,《通知》中还要求,对于大型房企集团,要以集团为单位,以名单为基础,实行集团并表授信管理,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对集团内部关联交易要进行跟踪监测,严密审查集团企业内部与关联企业之间,尤其是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严防信贷资金转移或挪用。此外,还要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

  由于银监会有意争取在今年、明年和后年通过保全和核销逐步化解大部分风险,因此,《通知》要求,平台贷款到期后不应展期或随意重组,要按照项目现金流、押品价值、还款能力和意愿等因素,对平台贷实行严格分类,并做好准备计提。

分享: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